*如果托运人对本协议的容有异议,应在本协议生效前咨询本公司的服务热线:62718135
一, 托运申报
托运人应按本公司官方网络上的栏目内容,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公司名称或姓名, 货物名称和叙述,性质,数量,重量,体积,收货地点进行申报,如有申报不实或遗漏重要情况,造成承运人的损失,托运人应予以赔偿;造成托运人货物损毁或被罚款的,承运人不予赔偿.
二, 货物包装
托运人如允许承包人或海关开箱验货的,应在托运书里面的其他约定栏中注明, 否则视为不允许承运人货海关开箱验货,若夹带违禁品,易燃,易爆,有毒有害物品而造成承运人的物流车辆被扣的,每扣一日,托运人给承运人800的一日赔偿.
三, 损害赔偿
托运人不申办保价运输的,货物在运送中损毁遗失(含被窃盗,被抢夺,被骗),空运货物按国际运输协会公约,损失部份每公斤20元计价,海运则按船公司规定办理赔偿,汽运按运费一倍来做赔偿. 而保价运输,较高赔偿额为声明报价额,但高于托运物实际价值的部份不赔, 部份损毁的,托运人应向承运人提交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货物损毁鉴定报告. 无论何种情况的赔偿,承运人不赔偿间接损失.托运人包装不良,货承运人交货时包装完整无损, 而内件短损变质的,承运人不予赔偿.
四, 货物装卸
承运人上门提货或交货,装卸责任由托运人货收货人承担,即使承运人协助装卸,但由此产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也与承运人无关.
五, 运输期限
自办理托运交货之日起,按各家航空公司的航班日期计划和船公司船舶船期靠港计划为主.如遇风灾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本公司另行通知.
免责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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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管辖
本协议之货物纠纷在承运人所注册之地方法院诉讼解决.
协议生效和效力
本协议自客户点击’’提交’’按钮时生效.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儿被确认无效,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.
上海总部
安利國際貨運(上海)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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